工信部答复:将加大对绿色磷复肥、新型肥料产品研发推广的支持力度
发布时间:2021-08-31 00:00:00 来源:农资导报

据工信部网站825日消息,工信部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499(工交邮电类491)提案答复的函中表示,工信部将支持各地聚焦细分优势领域,推进磷复肥行业由集聚发展向集群发展全面提升,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进一步细化行业绿色制造标准,加大对绿色磷复肥、新型肥料产品研发推广的支持力度。

 原文如下: 

杨希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科技创新和支持力度,推进磷复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磷复肥生产大国,形成了科研、设计、设备制造、施工安装、生产、销售、农化服务等完整的磷复肥工业体系,关键设备基本实现国产化,行业整体竞争力不断增强,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关于磷石膏产品创新支持政策 

提高磷石膏综合利用水平对促进磷化工绿色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国家高度重视磷石膏消纳处置。一是加强政策引导。我部联合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5部门印发《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推广磷石膏综合利用的先进适用技术;联合发展改革委印发《新型墙体推广应用行动方案》,推进磷石膏等固废在墙材中的综合利用;发展改革委印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列为鼓励类,推动提高磷石膏综合利用水平和消纳处置能力。二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国家财政利用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转型升级资金等渠道,支持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支持基于磷石膏综合利用生产的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三是鼓励下游综合利用。我部印发《关于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磷石膏制硫酸联产水泥生产线项目的复函》,明确湖北、云南、贵州、四川、安徽等5个磷复肥、水泥熟料生产大省,可以在不增加省内水泥熟料总产能的前提下,合理布局新上磷石膏生产水泥熟料联产硫酸项目,激发水泥企业利用磷石膏的积极性。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磷石膏井下充填、无害化处理后规范堆放等处置方法的推广前景,推动先进适用的磷石膏处置、利用技术的研制及应用,指导各地落实国家政策,鼓励社会资源参与开发利用,为培育磷石膏综合利用市场、提高磷石膏消纳比例创造良好环境。 

二、关于鼓励磷复肥行业集约发展和优化结构 

磷复肥行业属于完全竞争的传统化工行业,我部积极推动行业提升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一是自2019年起启动了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作,通过竞赛方式遴选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作为培育对象,湖北宜荆荆磷化工集群在先进制造业集群初赛中胜出,有力推动了当地行业集聚发展。二是我部积极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在复合肥料行业遴选发布144种绿色产品,支持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云南三环中化化肥有限公司等企业创建绿色工厂,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三是我部支持开发高效、环保新型肥料,并配合农业部门做好新型肥料推广工作,切实推动磷肥减量增效,鼓励企业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发展质量。 

下一步,我部将支持各地聚焦细分优势领域,推进磷复肥行业由集聚发展向集群发展全面提升,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进一步细化行业绿色制造标准,加大对绿色磷复肥、新型肥料产品研发推广的支持力度。 

三、关于肥料行业支持政策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背景下,全球普遍重视粮食安全,化肥作为重要的农资产品,国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化肥行业可持续发展。一是降低化肥成本。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推进降电价,包括化肥企业在内的广大市场主体年用电成本较2014年降低超过6000亿元;放开部分化肥企业天然气直供用户用气价格,鼓励供需双方加强协商,争取供气优惠,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二是规范化工园区发展。我部印发《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编制发布了《化工园区综合评价导则》《化工园区开发建设导则—总纲》《智慧化工园区建设指南》等多项标准,开展智慧化工园区试点示范,推进化工园区明确定位、优化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加快智能化改造提升,实现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粮食用肥铁路运价优惠政策调整等工作,持续助力企业降本减负;发布《化工园区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指导地方推进化工园区认定并规范管理,支持磷复肥生产企业、园区实施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推动磷复肥园区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和磷复肥行业发展的关心,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及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010-68205763